近年来,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镇平县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帮扶机制,持续巩固“两不愁三保障”成果,并通过“三坚持”帮扶措施扎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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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组织引领抓帮扶
建立县级领导包抓机制。紧盯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建立县级领导包抓乡镇责任机制。坚持以上率下层层压实责任,通过协调调度、现场推进、专题研究等方式,帮助解决突出问题,督促指导工作任务落实。
加强统筹协作。强化部门联动、横向协同配合,形成以乡村振兴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收集汇聚各类信息、常态化更新低收入人口数据,做实数据比对、信息共享等工作,全面摸清农村低收入人口底数,为部门和社会力量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提供支撑。
健全工作机制。出台《关于开展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政策性文件,抓实低收入人口常态化救助帮扶,织密筑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网。
坚持监测预警抓帮扶
建立健全监测预警机制。紧盯监测、帮扶、退出等关键环节,常态化开展“大走访大排查”行动。对近年退出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监测预警家庭、易返贫致贫户、低收入群体、重病重残家庭以及刚性支出较大家庭等重点对象逐村逐户逐人进行“地毯式”排查,切实做到帮扶对象精准、帮扶类别合规,档案资料规范。
建立健全核查评估机制。对农户自主申请和各方面排查发现反映的风险信息,由乡镇及时组织村组自下而上进行分析研判。对经核查评估程序确定的易返贫致贫户,由村委会上报乡镇、县乡村振兴部门逐级审核。
建立健全5+2行业部门联动工作机制。乡村振兴部门与教育、医保、卫健、住建、水利等相关行业部门协同配合,按照各行业部门掌握的数据或信息平台,统一数据口径,实现数据共享,对重点人群的信息数据进行比对。根据比对信息,组织人员进行实地核实核查,并分类研判开展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切实防止规模性返贫。2022年以来新识别纳入易返贫致贫户336户1147人。
坚持精准救助抓帮扶
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对有致贫和返贫风险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等帮扶措施实现稳定增收的困难群体,按规定落实低保、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措施;全面落实特困供养人员救助制度,将农村困难群众中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及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突发性变故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实施临时救助、“政福保”“政康保”工程进行救助。2022年以来,共为3.3万户5.67万人发放农村低保资金1.34亿元,临时救助729人次、95.36万元,“政福保”赔付金额220例60余万元,“政康保”救助7.27万人次、397.33万元,做到“应兜尽兜”“应助尽助”。
建立健全多层分类帮扶机制。对确定的易返贫致贫户,由乡镇、村对其家庭及成员基本情况、主要收入来源和收入水平、家庭大额支出情况、“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现状以及返贫致贫风险进行分析。根据风险大小、类别、轻重缓急等情况,启动帮扶机制,分类制定“一户一策”帮扶计划,建立帮扶工作台账,落实帮扶政策、项目、资金,具体实施帮扶,直至风险稳定消除。2022年持续跟踪落实产业、就业、教育、医疗、低保、临时救助等各类帮扶措施15项,户均落实帮扶政策4.88项,做到应防尽防;鼓励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参与就业,持续开展劳务输出服务,通过线上线下招聘会和就业服务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继续实施创业扶持等扶持政策,促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加大农村居民养老保险保费补助力度,给予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享受全额代缴保费政策。
建立健全单位帮扶长效机制。保持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不卸、力度不减、劲头不松。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帮扶工作,持续在产业培育壮大、基础设施改善、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给予帮扶村巨大的支持和帮助,不断夯实帮扶村群众收入基础,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乡村生活和治理水平。(刘振伟 陈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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